公告日期:2026-04-29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263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 1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
电 话:+86-755-8860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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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263 号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吴中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签发
了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742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规定,就江苏吴中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企业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江苏吴中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江苏吴中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由于江苏吴中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无法表示事项中所提及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我们无法对该汇总表发表审核意见。除了对江苏吴中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企业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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