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742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3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92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
电 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0742号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吴中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江苏吴中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项
2025 年 11 月 25 日,江苏吴中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45 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截止 2023 年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 16.92 亿元。
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742 号审计报告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吴中公司因上述事项确认其他应
收款 13.69 亿元,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就该余额的占用路径进行核查。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与浙江优诺德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方企业偿付能力相关的充分证据,被占用资金的可收回性存在不确定性,以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情况予以判断。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吴中公司贸易子公司应收账款余
额 6.40 亿元,预付款项余额 2.84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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