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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4 15:48:21 股吧网页版
搜特退债: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400198 证券简称:R 搜特 1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转债代码:404002 转债简称:搜特退债 公告编号:2025-063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7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4)粤19破申3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于特集团”)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8月26日出具(2024)粤19破107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方便各债权人依法有序参加债权人会议,特将本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搜于特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5年12月16日召开。

二、召开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10条规定,“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以后的债权人会议还可以采用非在线视频通讯群组等其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的,管理人应当核实参会人员身份,记录并保存会议过程”。另,搜于特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其中第四部分明确,可以书面或网络等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并就相关事项进行表决、对债权表进行核查。

考虑到本案债权人较多,为节省债权人参加会议的费用和时间,减少参会成本及破产成本,提高各债权人的参会积极性,本次债权人会议采取书面方式召开。

三、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一)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

(二)关于补充申报及调整债权的核查;

(三)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上述议程,以实际发出的会议资料为准)

四、债权人会议资料的送达

根据搜于特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的《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规定,“非现场方式包括邮寄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短信、QQ、微信及网络投票方式。管理人将按照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提交的收件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电话号码、QQ号码、微信账号等送达相关资料”。

本次债权人会议采取网络送达、电子邮箱送达及邮寄信函等多种形式,于会议召开前15日向全体债权人送达会议资料,具体如下:

网络送达: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公告的方式向全体债权人送达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资料;

电子邮箱送达:对于主动依法申报并预留了电子邮箱的债权人,管理人同步通过管理人邮箱向该部分债权人送达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资料;

邮寄信函:根据《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搜特退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搜特退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推选张振环、阳小飞为“搜特退债”债券持有人代表并参与发行人破产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破产清算、和解、重整)的议案》。其中,该议案第(4)
项为“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签署、接收相关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文书)”。因此,对于“搜特退债”债券持有人,管理人同步通过向债券持有人代表张振环、阳小飞邮寄信函的方式送达债权人会议资料。

五、投票/债权审查须知

(一)投票/债权审查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11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采用书面、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债权人会议采取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选举或提交债权核查意见。若债权人同时选择书面+电子邮件两种方式进行的,其真实意思表示以书面为准。其中:

书面方式为向管理人提供的地址邮寄书面选票或债权审查意见表。

电子邮件方式为向管理人邮箱发送债权人身份证明(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捺印)以及盖章/签字确认的选票或债权审查意见表扫描件。

(二)投票期限

本次债权人会议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投票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18:00。

各债权人以书面方式进行的,其投票时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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