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420063 证券简称:武锅 B3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 8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实施后,对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在公司承担管理职责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第三条 本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的经历,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 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迸取精神。
第五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被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六条 因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回避要求所规定不能在企业任职或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如国家公务员、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等,不得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八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得在控股股东处兼任任何职务。
第九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以连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十条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由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确定。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董事会审议聘任
第十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会应尽快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启动总经理解聘程序:
(一) 董事长建议解聘;
(二) 四名或以上董事(不得为同一股东单位推荐委任的董事)提请解聘;
(三) 审计委员会决议提请解聘。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十三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重大投资项目方案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四) 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五) 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六) 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七) 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八) 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九)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十) 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一) 根据公司的投资计划,决定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的项目投资事项(不包含股权投资);
(十二) 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以下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金融衍生品投资的事项:
1.审议批准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的公司以上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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