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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0 18:16:41 股吧网页版
海创B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0


公告编号:2026-016

证券代码:400153/420153 证券简称:海创 A5/B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通讯地址: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3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5.会议主持人:王瑶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未通过《关于股东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华广场支行临时提案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016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9 日收到股东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
新华广场支行(持有 93,355,175 股,占比 7.16%)的盖章函件《关于增加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要求董事会将其临时提案提交至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5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鉴于公司当前处于年报审计关键期,及时披露年报对于公司乃至全体股东的利益至关重要。若此时进行董事会换届、修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公司章程等事项,将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稳定,对目前正常推进的年报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四条“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 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损害公司稳定性,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待 2025 年度年报顺利披露后,董事会将择机召开股东会进行董事会换届工作,在此之前,请全体股东支持公司董事正常履职,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股东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华广场支行《关于增加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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