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3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420223 证券简称:凯马 B5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分公司”)8 月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蟠龙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赣市经开税蟠龙所通〔2024〕
1299 号),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赣州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收到关于该事
项的《赣州市国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赣经开税通〔2024〕第 1129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调查核实,赣州分公司 2016 年至 2021 年收到赣州经开区管委会汽车产
业奖励补助资金 35,870.22 万元并作为不征税收入申报,依据企业所得税法,此奖励补助资金应作为征税收入申报缴税。由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应补缴企业 47,138,361.76 元。”
赣州分公司将尽快更正纳税申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后续公司将会及时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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