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公允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有积极的影响,有利于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资金往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资金往来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和降低外部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如实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 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有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六、《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4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由于业务规模扩大,市场需求量增加,公司采购订单增加。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公允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其它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李远勤、刘长奎、赵晓康
2025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