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24 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900 号
关于对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900 号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或“重庆建车”)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897号的带持续经营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2024 年重庆建车发生净亏损 170,450,951.71 元,且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重庆建车流动负债高于资产总额 110,386,607.11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2024 年度,公司发生净亏损 170,450,951.71 元,且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重庆建车流动负债高于资产总额 110,386,607.11 元,公司净资产为负,且公司传统主营业务仍集中于燃油车产品领域,而该细分市场正面临结构性衰退压力,新能源产品尚处市场导入期,产品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尚未形成明显优势,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情况。
本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143 赶超计划”为战略抓手,深度整合汽车产业生态资源,优化产品结构,实现新能源产品销量倍增,同步推进亏损业务战略性退出及全价值链降本增效,显著改善盈利水平,最终达成扭亏为盈目标,从而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基于上述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现金流量预测,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生
产经营能够产生预期效益,同时认为公司可以获得足够的资金以保证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的至少 12 个月的生产经营、偿还到期债务以及资本性支出
所需的资金需求,故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截至本报告日止,本公司管理层正积极推进落实上述措施,尽管如此,落实上述措施仍存在不确定性。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不涉及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否
五、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为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202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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