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23:17:23 股吧网页版
建车B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25

证券代码:420244 证券简称:建车 B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相关法规规定,现将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2 年,注册地在北京,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75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31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 500 人。2024 年度经审计的
收入总额 15.75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21 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293 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2024 年审计收费总额 3.34 亿元,其中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2.81 亿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0.53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 家,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评价,出具了持续经营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跟踪配合。现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的审计情况作如下评价:

(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在对公司经营及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解后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费用为 14 万元人民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成立审计小组,制定了总体审计策
略与具体审计计划,并就审计计划与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现场沟通。

202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审计组进入公司开始预审,2026
年 1 月 7 日开始进行年度正式审计工作。经过 15 日的审计工作,审计小组完成
了所有现场审计程序的执行,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持续经营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意见稿)。

(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评价

1.独立性评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计小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专业胜任能力评价

审计小组共由 6 名成员组成,其中具有执业资格职称人员 4 名,组成人员
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三)审计范围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1.审计工作计划评价

在本次审计工作开始之前,审计项目组密切关注了 2022 年度至 2025 年度
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并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洽谈,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治理结构、管理层诚信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