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23
证券代码:430004 证券简称:绿创设备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北京绿创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
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举一名董事主持。 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10 日内未做出书面反馈的,监事会应当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10 日内未做出书面反馈的,监事会应当 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 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 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 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
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主持。
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
主持。 份的股东可以书面提议董事会召开临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 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者
份的股东可以书面提议董事会召开临 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做出反馈的,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者 上述股东可以书面提议监事会召开临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做出反馈的, 时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意召开的,应当上述股东可以书面提议监事会召开临 在收到提议后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时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意召开的,应当 的通知;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通知的,在收到提议后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的通知;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通知的, 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持临时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 之前,召集股东大会的股东合计持股比持临时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例不得低于 10%。股东依法自行召集的之前,召集股东大会的股东合计持股比 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选代表主持。
例不得低于 10%。股东依法自行召集的 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股
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选代表主持。 东大会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股 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股东大
东大会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会的,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应当予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股东大 以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会的,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应当予
以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十八条 监事会或者股东要求召集 第五十八条 监事会或者股东要求召集
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 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
理: 理:
(一) 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 (一) 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
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 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 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
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 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
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 如果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 (二) 如果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
要求三十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 要求三十日内没有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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