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430005 证券简称:原子高科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核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子高科)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中核财务提供金融服务事宜。中核财务为原子高科最终控制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原子高科召开 2025 年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讨
论《原子高科关于与中核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报告》,因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 9 号院东区 10 号楼 7 至 8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 9 号院东区 10 号楼 7 至 8 层
注册资本:4,385,820,000.00
主营业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法定代表人:梁荣
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中核财务系原子高科实际控制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化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及本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原子高科与中核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中核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事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交易内容
交易双方发生的交易内容为:
乙方向甲方或其成员公司提供本外币金融服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资金结算与收付业务;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财务顾问服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且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乙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双方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在
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
(三)交易价格
1. 乙方吸收甲方及其成员公司存款的存款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要求,按照不低于甲方及其成员公司存放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挂牌平均利率以及乙方给予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同类资金存款利率执行。
2.乙方向甲方及其成员公司提供自营贷款的贷款利率,遵照国家金融监管要求,以集团公司产业政策和融资单位资信评级为依据,按照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LPR),实行差异化利率定价。
3.乙方向甲方及其成员公司提供其他业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交易双方就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交易内容另行签署合同的,交易价格应以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四)交易总量区间
1.本协议第一条所描述的交易内容:
(1)接受存款类预计交易额,2025 年、2026 年、2027 年每年的日最高限
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2)发放贷款类预计交易额,2025 年、2026 年、2027 年每年的年度贷款
发生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3)其他金融服务预计交易额,2025 年、2026 年、2027 年每年发生额不
超过 8 亿元人民币。
2.本协议项下交易总量区间内的关联交易实际执行金额由甲方及其成员公司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统计汇总,并将在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汇总披露。
(五)付款时间和方式
1.交易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付款时间及方式。
2.交易双方就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交易内容另行签署合同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应以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六)前三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甲方最近三年与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交易内容同类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
生额以甲方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七)违约责任
如因本协议一方违约给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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