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430009 证券简称:华环电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环电子或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 号)》的要求,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关联交易》的规定,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资金风险的防范、控制及处置工作。公司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为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综合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实施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三条 领导小组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公司财务部、综合部、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各项风险管控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实时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风险降到最低。
第四条 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公司金融业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财务公司的日常监督与管理,会同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综合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分别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 )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 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随时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并从财务公司控股股东、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交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力求将金融业务风险降到最低。
第五条 对金融业务风险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金融业务风险的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财务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督促财务公司定期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及各项监管指标,关注其经营情况,测试其资金流动性,并从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处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定时预警,及时处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金融业务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做好应急准备、有效处理突发风险、防止或减少公司损失。
(五)调动资金,测试流动性。定期或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三章 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六条 公司应充分了解财务公司相关信息,加强风险评估管理。针对财务
公司提交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及各项监管指标,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信息资料分析并出具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 建立金融业务风险报告制度。报告分为定期和
不定期两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资料起草,向董事会汇报,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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