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430009 证券简称:华环电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
第三条 组成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两名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在董事会成员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职责
董事会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五条 一般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四川省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和定期报告摘要;
(八)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九)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二)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制订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修改方案;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七)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八)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九)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制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十)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议事范围
(一)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董事会职权的规定,对职权范围内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董事会对以下事项在以下范围内具有审查和决策权:
1.对外投资
单笔对外投资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一个会计年度内对外投资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2.收购资产
一个会计年度内收购的资产总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出售或转让资产
一个会计年度内出售或转让的资产(包括股权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累计不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