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430009 证券简称:华环电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做出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状况。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12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 2026 年度经营目标与规划。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并兼顾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遵守了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求本人意见,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各关联方董事在表决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告编号:2026-012
《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勇、李思
2026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