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430014 证券简称:恒业世纪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北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0 月 2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0 月 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2025)沪 0114 民初
33278 号民事判决书,做出一审判决。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宪贵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分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秉睿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杨
公告编号:2026-004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本案所涉项目系上海某地智能化工程项目,公司上海分公司接受被告全部
施 工工作,项目于 2014 年 5 月竣工验收合格,后续继续推动结算工作,并
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就项目签订结算协议书,同事还约定双方应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前 对账完毕,担被告拖延付款并以各种理由拖延对账,截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仍有 2,461,337.2 元工程款未支付。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2,461,337.2 元工程款及逾期付款
利息, 逾期利息分别以 2,461,337.2 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1 月 21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20 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
算,共计 301,732.97 元;
以 2,461,337.2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
市 场报价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起诉
之日,逾 期利息共计:636,552.38 元; 上述三项合计:3,399,622.55 元 2、
请求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一、被告上海秉睿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北 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工程款 1,832,576.81 元;
二、被告上海秉睿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北 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 1,832,576.81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10 月 9 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原告北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不 予支持。
公告编号:2026-004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会对公司资金造成不利影响。根据诉讼进展会有 一定的现金流入。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第(2025)沪 0114 民初 33278 号民事判决书
北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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