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公告编号:2026-022
证券代码:430014 证券简称:恒业世纪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北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直系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刘燕生先生的妹妹刘继红女士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将所持公司股份 729,190 股转让卖出给刘燕生先生的姐姐刘洪斋女士,其持股比例由 1.0786 %变更为 0%,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现就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短线交易情况
刘继红女士及刘洪斋女士股票交易的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人 交易方向 交易方式 交 易 数 量 交 易 金 额
(股) (元)
2026-03-03 刘继红 卖出 大宗交易 729,190 729,190
2026-03-03 刘洪斋 买入 大宗交易 729,190 729,190
本次交易为直系亲属间以大宗交易方式,按 1 元/股做的交易,其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为 0 元。
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1、公司经与刘继红女士及刘洪斋女士确认,买入与卖出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
公告编号:2026-022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燕生先生直系亲属刘继红女士及刘洪斋女士通过上述股票交易未产生收益,因此不存在收益上缴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对上述短线交易给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北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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