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东海证券
关于北京胜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海证券作为北京胜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 重 大 债 务 违 约 等 财 务 风 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业务停滞、资不抵债风险暨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 ST 胜龙披露的《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公司原已
严重亏损,公司 2017 年、2018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分别为-2,782,328.32 元
和-4,343,362.02 元,连续两年资不抵债。2020 年以来叠加新冠疫情影响,公 司无法复工,目前处于业务停滞状态。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预计不能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报风险
现公司资金枯竭,无力支付审计费,公司预计不能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
披露 2019 年年报。
因公司尚未筹集到审计费用并聘请审计机构,主办券商不能判断公司预计
披露年报时间。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业务已完全停滞,资不抵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存在破产的可能。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如公司
未能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将于 2020 年 5 月第
一个交易日暂停其股票转让。对于无正当理由未能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将给予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公开谴责
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如公司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仍未能披露年度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东海证券已履行对 ST 胜龙的持续督导义务,督导公司履行挂牌公司信息
披露义务,已提醒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如 ST 胜龙不能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
之前披露 2019 年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
暂停转让;如 ST 胜龙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含 6 月 30 日)仍无法披露 2019
年报,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将继续履行对 ST 胜龙的持续督导义务,并督导挂牌公司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海证券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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