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4 09:42:05 股吧网页版
1.请问殷总公司子公司北京星昊盈盛药业有限公司口崩片业务何时能产生营收以及利润? 2.2023年度分红为什么没有送股,公司有没有送股分红计划? 3.公司股价长期低迷,远远比不上北交所的其他医药公司。长时间破净破发,公司有没有更多的稳定股价措施?
星昊医药: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昊盈盛药业有限公司自2021年开始即已产生营收,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10.54万元,净利润为-250.16万元;随着两年发展,星昊盈盛2023年营业收入为3,467.61万元,净利润为-81.32万元。 近两年,星昊盈盛虽然收入增长较大,但仍处于亏损状态,主要原因为星昊盈盛的冻干口崩片产线以小试、中试各类冻干口崩片产品为主,尚无产品量产,产能未得到有效释放所致。但随着公司自研和合作方冻干口崩片产品的研发进度持续推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星昊盈盛即可扭亏为盈,对上市公司整体的营收和利润做出贡献。 二、现金分红和送红股均是上市公司对股东进行回报的主要方式,一般而言各有优缺点。 1、现金分红的优点主要包括: (1)直接回报:现金分红为股东提供了直接的现金回报,使股东能够立即感受到公司盈利的好处。 (2)流动性强:现金分红后,股东可以自由支配这些资金,用于其他投资或消费,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3)传递积极信号:现金分红通常被视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的信号,有助于提升市场信心。 2、现金分红也存在一些缺点: (1)收益相对较低:由于现金分红通常来源于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其收益可能相对较低,尤其是在公司业绩不佳或市场环境不佳的情况下。 (2)税收影响:现金分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可能会降低股东的实际收益。 3、送红股的优点主要包括: (1)潜在收益高:送红股实际上是向股东赠送公司的股份,如果公司未来业绩良好,股价上涨,股东将获得更高的潜在收益。 (2)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送红股通常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有助于增加股东的实际收益。 4、送红股也存在一些缺点: (1)流动性有限:送红股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增加,但股份的流动性可能受到限制,因为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和流动性风险可能增加。 (2)除权影响:送红股会导致股票除权,即股票的价格会相应调整。如果除权后的价格调整不合理,可能会对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失。 考虑到目前经济大环境仍处于复苏阶段,为给予股东更多的选择权,也希望能通过现金分红给到广大股东最实在的回馈,公司选择了现金分红的方式回报股东,当然股东也可选择增持本公司股票。 我国医药产业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也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公司将坚守上市的现金分红承诺,会选用合适的权益分派方式回报广大股东的信赖。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10股分派现金2.50元(含税),上述权分派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三、公司已采取股票回购的方式实施了两轮的稳价措施: 第一轮回购方案实施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8月2日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实施了2023年的第一次回购方案,该次回购公司股份79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第二轮回购方案实施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7日进行了第二次回购方案的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公司进行了上述两轮回购,共计回购股票2,187,763股,使用资金22,643,437.16元(不含交易税费)。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相关方将严格遵守上市时的承诺,在触发条件时,及时实施增持或股票回购等稳价措施。 同时,公司认为,短期内一个公司的股价可能受到市场波动、投资者情绪或其他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但长期来看,行业前景和公司的基本面才是公司核心价值的体现。公司及其相关方对公司的发展充满信心,也不排除在合适的时机主动增持公司的股票。
(来自 全景•路演天下)  答复时间 2024-05-27 15:28:51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