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430021 证券简称:海鑫科金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海鑫科金高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海鑫科金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发起方式设立,并于 2006 年 10 月 11 司。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
记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91110106633709925Y。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10106633709925Y。
第三条 公司是以发起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于 2007 年 9 月 28 日
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
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四区 4 号楼 6 层 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四区 4 号楼 6 层,
邮政编码 100160。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具有法律约束力。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 理人员,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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