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430025 证券简称:石晶光电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办法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管理,
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处置收益,保障与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资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南资〔2022〕160 号)、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三重一大”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资产是指公司所属各单位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为公司
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各种经济资源。
资产处置指资产的转让、变卖、置换、毁损报废、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
第三条 公司资产处置实行统一领导、全面预算、分级管理、审批与备案相
结合的原则,对公司所有资产处置行为进行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公司本部、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职能部门)
第二章 资产处置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条 资产处置内容包括:
一、房屋建筑物;
二、机器设备;
三、各种存货(各类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四、土地使用权;
五、股权(非上市);
六、债权(应收账款及其他债权等);
七、废旧物资(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已丧失原有使用功能或使用条件,但仍具有残余价值的物资。主要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不在使用的研磨盘、危废、一般工业固废等);
八、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九、除上述外的其他资产。
第六条 资产处置行为包括:
一、资产的变卖行为;
二、资产的毁损报废行为;
三、资产的对外协议转让行为;
四、资产置换行为;
五、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行为;
六、其他资产的处置行为。
第三章 资产处置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七条 资产处置机构设置
(一)资产使用(管理)部门
该部门是拟处置资产的使用部门或者保管部门,包括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等。主要职责是:
1.负责使用资产的日常维护,充分发挥资产效用;
2.负责向资产处置责任部门提出资产处置申请;
3.负责处置资产的实物交割。
(二)资产处置责任部门
资产处置责任部门是资产处置的主办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处置资产的使用价值、成新度、市场价格等内容进行鉴定和确认;
2.负责对处置方式、处置价格等提出具体建议,形成资产处置方案;
3.负责具体资产处置方案的报请审批工作;
4.负责寻找资产的意向购买方;
5.负责向资产处置归口管理部门报送本部门的资产处置计划;
6.负责资产处置资料归档工作。
(三)资产处置归口管理部门
资产处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总体资产处置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编制和修订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2.负责编制并报批公司资产处置预算。
3.负责组织评估和评估备案工作。
4.负责执行资产处置的挂牌或其他公开转让程序。
5.负责公司资产处置预算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汇报。
(四)资产处置支撑部门
技术、质量、销售、物资管理、法务、财务职能部门为资产处置方案制定的协办部门,协助资产处置责任部门完成对处置资产的使用价值、成新度、市场价格等内容进行鉴定和确认并对处置方式、处置价格和合同条款等提出具体建议。
第八条 根据部门职责职能,不同资产的公司资产处置责任部门如下:
1.战略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含办公设备)、土地、在建工程、股权、商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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