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430025 证券简称:石晶光电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6 年3 月 31 日审议并通过:
免去罗志平先生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胡家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公司原董事罗志平先生因工作变动,公司股东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更换委派董事,委派董事由罗志平先生变更为胡家旺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胡家旺,男,197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1997 年 7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综合处处
长、党群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20
公告编号:2026-012
年 8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2023 年 11 月至今,任河
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胡家旺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提名董事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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