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430027 证券简称:北科光大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北科光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原文序号 新增、删除条款后的原文序号顺延及修
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采用发起设立的设立方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式,由北京北科光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称“公司”)。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科光
公司系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由有 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为公司的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10108741563353M。
91110108741563353M。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
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加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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