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公告编号:2026-017
证券代码:430027 证券简称:北科光大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北科光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北科光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6 年 4 月 17 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北科光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 北京北科光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进行监督的机构,对股东会、公司和职工负责,由股东会选举监事和职工民主选举监事组成,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公告编号:2026-017
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章 监事会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的召开
第四条 监事会应当每 6 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通知
全体监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在监事会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 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监事、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六条 监事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监事会主席召开临时监事会,是否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决定,但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附议赞同的,临时监事会必须召开。
监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须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内以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书面通知全体监事。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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