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430031 证券简称:林 克 曼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林克曼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
订,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林克曼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林克曼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北京林克曼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 高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作为监事会的召集人。
第三条 监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以实事求是、诚信勤勉、依法办事的原则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应与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就改进完善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提出书面建议。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的组成人员为依法选举产生的全体监事。
第二章 监事会成员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
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包括 1 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条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六)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 189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第八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章 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十一条 监事会主席认为必要时或由三分之二以上监事提议时,可以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依法召集;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监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达、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专人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 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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