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3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430033 证券简称:彩讯科技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北京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0 月 16 日,北京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北京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决定内容如下:
你公司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司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你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
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你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31 日起复牌,并
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你公司股票进
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彩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告编号:2024-025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齐国亮
联系电话:010-82783626
邮箱:qiguoliang@triolion.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路松街 51 号院(国际能源电力创新中心)1号楼 12 层 1201-10
(二)券商联系人:于宁
联系电话:010-67735311
邮箱:yuning@jhzq.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中青大厦 903 室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安排后续摘牌事宜,详细情况请关注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公告。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北京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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