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公告编号:2026-026
证券代码:430037 证券简称:联飞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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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 2 月 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6 年 2 月 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6 年 2 月 7 日收到传票, 2026 年 2 月 10 日向法院提交管辖区异议申
请。于 3 月 5 日开庭,4 月 6 日收到一审判决。2026 年 4 月 7 日向法院提交上
诉状。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主要负责人:曹磊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河北深思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26
法定代表人:郑淑芬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事长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淑芬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事长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被告)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原告)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签署了《流动资金贷合同》。原告依约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向被告
发放贷款,被告未安约定偿还借款,要求被告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偿还原告截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止的借款本金 2,729,676.35 元;
2、截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止的利息 339,431.17 元;
3、提前还款、解除合同;
4、被告承担保全费、律师费、公告费。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6 年 3 月 30 日收到一审判决:
1、偿还原告截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止的借款本金 2,729,676.35 元、利息
339,431.17 元;
2、被告承担律师费 4,603.66 元;
3、被告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抵押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 任。
2026 年 4 月 7 日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
公告编号:2026-026
2、裁定发回重审或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3、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为止,本公告事项尚未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为止,本公告事项尚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将诉讼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应诉通知书》
3、《传票》
4、《民事裁定书》
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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