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公告编号:2026-027
证券代码:430037 证券简称:联飞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 3 月 1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6 年 3 月 1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6 年 3 月 16 日收到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先行调解告知书等文件,2026
年 3 月 20 日向法院递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截至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主要负责人:白静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淑芬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6-027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被告)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原告)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签署了编号为 2490650102 号《流动资金借合同》。约定借款金额
450 万元。实际提款日为 2024 年 4 月 24 日提款金额 450 万。借款期限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止。要求被告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偿还原告全部借款本金 450 万元;
2、偿还原告截至 2025 年 7 月 2 日的利息 11,262.50 元;
3、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 36,700.00 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截至公告披露日为止,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为止,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公告事项尚未对公 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为止,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公告事项尚未对公 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将诉讼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6-027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起诉书》
2、《应诉通知书》
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