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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00:19:27 股吧网页版
联飞翔: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公告编号:2026-027

证券代码:430037 证券简称:联飞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 3 月 1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6 年 3 月 1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6 年 3 月 16 日收到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先行调解告知书等文件,2026
年 3 月 20 日向法院递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截至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主要负责人:白静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淑芬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6-027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被告)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原告)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签署了编号为 2490650102 号《流动资金借合同》。约定借款金额
450 万元。实际提款日为 2024 年 4 月 24 日提款金额 450 万。借款期限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止。要求被告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偿还原告全部借款本金 450 万元;

2、偿还原告截至 2025 年 7 月 2 日的利息 11,262.50 元;

3、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 36,700.00 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截至公告披露日为止,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为止,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公告事项尚未对公 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为止,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公告事项尚未对公 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将诉讼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6-027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起诉书》

2、《应诉通知书》

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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