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23
证券代码:430038 证券简称:信维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信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的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投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拟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且不包含投资所获得
的利息),投资于货币基金,保本型或者其他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
在本次议案授权金额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具体办理购买相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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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品的手续等事宜。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第六届董事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正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条第(十四)款的规定,交易涉及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90,915,154.29 元,本议案审议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虽然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公司将依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投资额度内合理展开理财产品的投资,并确保使用的是自有的闲置资金。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公司正常发展的需要。公司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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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
《北京信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信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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