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国信证券关于单方解除与北京中机联供非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基本情况
2016 年 11 月 1 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机联供非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了《北京中机联供非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北京中机联供非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 2 年未按协议约定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国信证券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国信证券和中机非晶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国信证券和中机非晶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国信证券与中机非晶签订的
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6 年 3 月 30 日起解除。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国信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中机非晶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三、 风险提示
国信证券在中机非晶无主办券商期间,将继续协助中机非晶进行信息披露、办理日常业务等,并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对挂牌公司有关事项开展核查。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中机非晶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国信证券和中机非晶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国信证券
202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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