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430055 证券简称:中电达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中电达通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发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中电达通数据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达通”或“公司”)的委托,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事项
中电达通公司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预计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
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总额 19,118,928.48 元,其中母公司中
电达通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6,231,342.48 元,子公司北京智猫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 2,887,586.00 元;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总额 11,215,017.02 元,其中母
公司中电达通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722,996.32 元,子公司北京智猫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 3,492,020.70 元。上述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共计
30,333,945.50 元。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以判断相关核销业务的真实性,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
作出调整。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经过必要的审议和核查程序后认为:对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理解。保留意见事项未违反
公告编号:2023-017
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针对保留意见事项的坏账核销,公司董事会兹作出以下说明: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均为账龄较长,且公司经多种渠道催收无果,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并确认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符合事实,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将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高度重视本次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内容,积极妥善处理,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2、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准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等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电达通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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