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430056 证券简称:中航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决定项目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融投资、融资总额在 2000 万元(不含) 资计划;
以上的投资、融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新股作出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作出决议; 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担 (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担
保事项; 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十四)审议关联交易事项:1、公司
资产 30%的事项; 与关联方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2、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的其他事项。 (十五)审议公司发生的其他非日常经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营性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外)涉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及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资产总额(同时
行使。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合法、合 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理、 适度为原则,授权内容应当明确 资产的 30%(含)以上。
具体。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合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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