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1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430057 证券简称:清畅电力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0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经事后审核发现,该公告披露的部分内容存在错误,现对“第二节 议案审议情况”之“议案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前:
(一) 审议通过《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扩大生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
行申请银行借款 2000 万元,期限为 3 年,提款期 1 年。公司董事樊京生为本次
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董事樊京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收取担保费用按借款总额*1.5%执行,本次担保费用在 2023 年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
(二) 审议通过《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借款的议》
1.议案内容:
为扩大生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500 万元,期限为 1 年。公司董事樊京生、张焕粉及公司子公司北京清畅新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本次董事樊京生、张焕粉为公司反担保事项收取担保费用按借款总额*1.5%执行,本次担保费用已经在 2023 年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范
公告编号:2023-024
围内。
更正后:
(一)审议通过《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扩大生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
行申请银行借款 2000 万元,期限为 3 年,提款期 3 年。公司董事樊京生为本次
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董事樊京生为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收取担保费用按借款总额*1.5%执行,本次担保费用在 2023 年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
(二) 审议通过《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借款的议》
1.议案内容:
为扩大生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500 万元,期限为 1 年。公司董事樊京生、张焕粉及公司子公司北京清畅新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董事樊京生、张焕粉为公司担保事项收取担保费用按借款总额*1.5%执行,本次担保费用已经在 2023 年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范围。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对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