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430057 证券简称:清畅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北京清畅新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畅新企”),为扩大生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向银行申请借款:
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清畅新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畅新企”) 2025 年
11 月 28 日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授信 1000 万元,期限 3 年,北京中关
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该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以怀柔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南二街
3 号 1 幢、2 幢厂房及土地作为抵押(房屋所有权证号:X 京房权证怀股字第 001583 号,X
京房权证怀字第 012570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京怀国用(2008 出)第 0092 号)向北
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董事樊京生、张焕粉为本次公司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借款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本次樊京生、张焕粉提供的担保事项收取担保费用按借款总额*1.5%执行。
2、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清畅新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畅新企”)2025 年
12 月 23 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创中心支行申请授信 500 万元,公司及公司董事
樊京生为本次公司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创中心支行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本次樊京生提供的担保事项收取担保费用按借款总额*1.5%执行。
公司未能及时察觉上述对子公司担保行为未事先履行决策程序。2026 年 4 月 23 日,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延迟履行了决策程序。
公司承诺以后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特此公告。
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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