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5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430062 证券简称:中科国信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北京中科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 9 月 12 日,北京中科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条件未成就暨定向回购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及《北京中科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书面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回购细则》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为“以
2023 年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或 2024 年归属于挂牌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数据,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0.84%,2024 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为-101.06%,业绩考核指标没有达成,故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回购细则》和《激励计划》相关条款的约定,公司应当对股权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回购细则》《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公告编号:2025-036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第一期条件未成就限制性股票的定向回购并注销的方案。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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