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顶尖及相关人员因财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获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8月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的公告,北京金山顶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于庆洋、财务负责人陈丽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告中指出,北京金山顶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存在错误,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三条和第五条的规定。
具体问题包括,2023年营业收入经过会计差错更正后调整前为4.01亿元,调整金额为8509万元,调整后为4.86亿元,调整比例为21.22%;净利润调整前为659万元,调整金额为-2102万元,调整后为-1443万元,调整比例为-319.02%;净资产调整前为1.82亿元,调整金额为-2102万元,调整后为1.61亿元,调整比例为-11.55%。于庆洋和陈丽对此次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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