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9-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维信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9-09

证券代码:430067 证券简称:维信通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北京维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

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

融资》等有关规定,北京维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安排有关部门专人对2015年10月12日至2016年08月31日募集

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05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维

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2015年06月10日,公司201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数量为

1,1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元,共计募集资金1,495.00万元。截止

2015年06月16日公司收到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1,495.00万元,并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5]00057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

集资金存放于公司银行账户。2015年10月1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

具股转系统函[2015]5853号《关于北京维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

记的函》。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截至

2016年08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

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时尚未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亦未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募集

到的资金,全部存放于以下一般银行账户:

户名:北京维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账号:1109100074108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

——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北京维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

2016-029号公告)(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并更用途、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于

2016年09月0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详见2016-031号公告)审议

通过,公司将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08月31日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21.70万元,用

于购买固定资产金额为273.30万元,用于增资河南世源鑫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金

额为900.00万元。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珠海鑫通唯实投资

有限公司增资900.00万元参股河南世源鑫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源鑫

同”),增资后世源鑫同注册资本为10,9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本次增资后注

册资本的8.16%。

2016年05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议案》,2016年05月28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议案》,议案内容公司于2016年05月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

进行了公示公告。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相关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