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7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430070 证券简称:太一云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太一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4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4 月 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邓迪,北京太一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涉嫌交易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涉嫌操纵“太一云”。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告编号:2021-009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责令邓迪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 300万元罚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件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邓迪承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并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方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做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则规定的违法行为。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 号
北京太一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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