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26 19:02:44 股吧网页版
亿创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6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430072 证券简称:亿创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亿创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建民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经其他相关部门审批。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720,6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5-015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周梅英、吴志刚、靳宛宜、苏航、苌烁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周梅英、吴志刚、靳宛宜为连选连任;苏航、苌烁为新任董事。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且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720,6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换届相关登记备案
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进行换届选举,形成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换届相关登记备案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相关工作需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2)相关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所有申请、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公告编号:2025-015

(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720,6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张西瑞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现提名张西瑞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张西瑞为连选连任。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且未被纳入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