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430073 证券简称:兆信股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标准无保留意见《2024年度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决议审议过程中,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公告编号:2025-005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决议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五、《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考虑了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七、《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八、《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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