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证券代码:430073 证券简称:兆信股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 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 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故本报告仅 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另外,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存货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关联交易控制、重大投资控制等。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的各项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合法、全面、重要、有效、制衡、适应和成本效益的原则,在各公司内部的各个业务环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基本形成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 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已按照《公司章程》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和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些机构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规 范运作,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为:
①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
的职权、召开条件和方式、表决方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②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 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全体董事勤勉履职,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科学。
③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
监事会已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
行为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
④公司在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明确了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有效发挥审计委员的决策、 监督作用。
⑤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 会决议。
(2)人力资源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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