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01
证券代码:430074 证券简称:德鑫物联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
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758226257C
承诺主体名称 张晓冬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承诺有效期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1 个月内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回购责
承诺履行期限
任履行完毕之日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承诺履行期届满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张晓冬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张晓冬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主要指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该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将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具体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具体见下文“(三)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7、自股东知悉拟终止挂牌或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以二者孰早者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1、回购价格:
(1)异议股东在终止挂牌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日(不含当日)后买入的股份,回购价格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交易均价具体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除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回购时间以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