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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7 17:10:08 股吧网页版
德鑫物联: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17



证券代码:430074 证券简称:德鑫物联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晓冬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9,024,4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57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董事周小辉因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刘泳因出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由北京银行专户划入贷款户系财务人员操作失

误说明》

1.议案内容:

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由北京银行专户向北京银行贷款户分别转入 100

万元、490 万元 、410 万元,三笔款项合计金额为 1000 万元。划款同日,该

笔款项用于偿还北京银行贷款户的到期借款。公司后于 4 月 7 日,将上述 1000

万元由北京银行贷款户转回北京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误调款期间,公司其他账户资金一直大于误调款金额。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行为系我司财务人员划转失误所致,不存在实质上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上述失误操作反应了我司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企业内控制度不完善,针对上述问题,我司将对涉及财务支付的岗位做重点培训,安排 2 名专员负责操作募集资金专户,避免再次发生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024,46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浦发银行专户资金没有从专户直接使用说明》

1.议案内容:

浦发银行专户款项使用时资金全部划入浦发银行一般户,之后相关款项由浦发银行一般户分别转入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利多多账号等账户。

浦发银行专户资金没有从专户直接使用的原因为:浦发银行关于监管账户有

自己的监管流程要求,根据浦发银行与我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托管操作备忘录(编号:2019-9100-客户资金-1521)规定,我公司支付款项前,向银行提交纸质的划款指令(银行固定模板),银行审批后将对应款项从融资款账户划至我公司浦发银行一般户,由我公司按所提供明细自主支付。

浦发银行专户资金使用流程为:我司先提交纸质申请给支行客户经理,客户经理通过内部审核流程,由支行提交至分行各部门审批,审批通过以后,会有专门的划款部门从专户划款至我公司一般户。分行划款之前会跟我司再次确认付款明细及金额。因整个支付流程涉及岗位较多,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达一般户,使得资金使用不灵活。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财务部门会整理一批近期需要支付的支出申请提交银行调款。但因业务需要,有些紧迫的支出项目,我司会用其他账户的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垫付资金均按申请明细支付,且垫付款项均用于发行方案规定的募集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从浦发银行专户划拨至浦发银行一般户时,再用该笔募集资金归还自有资金。

根据浦发银行与我公司签署的《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 B 类协议书》规定:“一旦浦发一般户资金超出最低留存额 200 万元,对于超出部分的资金,以每笔 50 万元人民币为单位,按照以下约定自动转存为七天通知存款:”,所以,利多多账户也属于通知存款类账户。

针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行为,我司将加大对支付涉及的相关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人员、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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