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2
公告编号:2024-081
证券代码:430075 证券简称:中讯科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北京中讯四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的
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讯四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中讯四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为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团队的稳定性,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马宁、李柳青、刘
菲、吴雪为核心员工。上述核心员工提名已经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通过公司官网和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征求全体员工意见。详见《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截至公示
期满,全体员工均未对上述核心员工提名提出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
案》,同意提名马宁、李柳青、刘菲、吴雪为公司核心员工。
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董事会提名的核心员工进行了核查,发
公告编号:2024-081
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认定上述 4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特此公告。
北京中讯四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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