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6-22
证券代码:430081 证券简称:五八汽车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北京五八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补充披露的关联交易系2016年1-3月份的日常性关联交易2015年12月1日,本公司与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北京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代理服务,交易内容为提供服务。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接受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授权作为服务代理商,就代理撮合行为收取代理服务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合作期限为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未发生实质性交易。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五八有限公司母公司之间因协议控制或安排形成关联方,为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存在代理服务等交易,公司董事长姚劲波担任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6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姚劲波、董事何明科、董事周浩回避董事会表决;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天津经济技术
开发区南港工 有限责任公
五八同城信息技术
业区综合服务 司(台港澳 姚劲波
有限公司
区办公楼C座二 法人独资)
层210-02室
(二)关联关系
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五八有限公司母公司之间因协议控制或安排形成关联方,为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董事长姚劲波担任上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方。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接受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授权作为服务代理商,就代理撮合行为收取代理服务费用共计15,702.90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确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未造成损害和影响,公司主要业务将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五八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五八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议。
北京五八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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