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5-30 10:01:07 股吧网页版
五八汽车: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29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85191300
传真:(86-10)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五八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五八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受北京五八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及《北京五八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北京五八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

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

的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

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

疏漏之处。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北京总部 电话:(86-10)85191300 深圳分所 电话:(86-755)25870765 大连分所电话:(86-411)82507578 香港分所电话:(852)21670000

传真:(86-10)85191350 传真:(86-755)25870780 传真:(86-411)82507579 传真:(852)21670050

上海分所 电话:(86-21)52985488 广州分所 电话:(86-20)28059088 海口分所电话:(86-898)68512544 纽约分所电话:(1-212)7038720

传真:(86-21)52985492 传真:(86-20)28059099 传真:(86-898)68513514 传真:(1-212)7038702

硅谷分所 电话:(1-888)8868168

传真:(1-888)8082168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