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3-19 19:22:27 股吧网页版
博雅科技: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19


北京博雅英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17

证券代码:430082 证券简称:博雅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博雅英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零年三月

北京博雅英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17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1
第三章 股 份 ...... 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五章 董事会......2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9
第七章 监事会......3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4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5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9
第十三章 附 则 ...... 39

北京博雅英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北京博雅英杰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名称: 北京博雅英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D 座 1102 室,邮政编码:
100085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98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投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不得成为其他营利性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坚
持科技创新、稳健经营,逐步拓展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物联网信息系统和量刑规范化软件等技术开发及应用领域,服务于社会并给股东以满意的回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无人机、无人驾驶航空器、
无人船、智能机器人、无线电数据传输系统、航空、测控、通讯、遥感遥测传输、拉曼光谱产品、组合导航定位产品、公共安全系统及专用设备、自动控制技术、军用、警用装备产品(含警用安防器材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中介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销售医疗器械 I、II 类、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文化用品、通讯设备;产品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设计;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