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1
ST 中科
NEEQ : 430083
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0
公司年度大事记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其财产状况不断恶化且未能招募到投资人,企业仅存的工作人员即其法定代表人已提出辞职,公司已不具备重整价值,缺乏挽救可能性,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据此,管理人向海淀法院提出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申请,2019 年9 月19 日海淀法院作出(2018)京0108 破1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宣告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目前,管理人正在推动破产清算程序。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8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16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7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31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33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 36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07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公司董事会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 √是 □否
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的理由
公司董事会董事低于法定人数,公司董事会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 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姓名及未出席的理由
董事陈滨、杜峥、陶俊敏、张雪芳、霍晓丽因个人原因,未履行董事职责,未召开董事会。
3、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董事低于法定人数,公司董事会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其财产状况不断恶化且未能招募到投资
破产清算风险 人,企业仅存的工作人员即其法定代表人已提出辞职,公司已
不具备重整价值,缺乏挽救可能性,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据此,管理人向海淀法院提出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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