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与公司管理人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沟通后,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ST 中科于 2018 年 12 月被申请破产重整,根据挂牌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
告及实际情况,挂牌公司 2019 年已无实际经营。
ST 中科已无法正常偿还债务,并涉及相关诉讼、仲裁,挂牌公司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挂牌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ST 中科管理人已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终止破产重整程序,依法宣告其破产。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作出《民事裁定书》,终止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宣告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ST 中科实际控制人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无法履职,挂牌公司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资金占用情形。
ST 中科董事会董事已无法履职,ST 中科董事会已不能按照公司治理要求履
行职责或者规范运作,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法就 2019 年年度报告形成决
议,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作出(2018)京 0108 破 15-3
号《民事裁定书》,终止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宣告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截至目前,破产清算程序尚未终结,公司股票已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停牌。ST 中科已无法正常经营、无法正常治理。ST 中科无
法就 2019 年年度报告形成决议,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
告。若 ST 中科未能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5 月 6 日起继续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停牌。若 ST 中科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含)仍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申万宏源经与公司管理人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沟通后确认:ST 中科无法
就 2019 年年度报告形成决议,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若 ST 中科未能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5 月 6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继续停牌。若 ST 中科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含)仍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本次信息披露文件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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