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430084 证券简称:星和众工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星和众工设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不需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北京星和众工设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履行全体股东赋予的职责,明确董事会的职责与权限、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董事会的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星和众工设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是董事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除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由公司股东推选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六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它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审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十一)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作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机构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十四)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五) 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十六) 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八条 董事会在发生以下“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本条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含股权交易);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