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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星和众工: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430084 证券简称:星和众工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星和众工设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不需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星和众工设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对外担保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5-024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须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未经公司事先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七条 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披露提供担保事项。

第八条 对外担保的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公司其他部门应积极予以协助。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对外担保的相关情况并负责组织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对外担保审批程序。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 公司不主动对外提供担保,确需对外提供担保的,由被担保企业向公司提出申请。申请公司提供担保的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相应的偿债能力。

第十一条 公司在决定提供担保前,应掌握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

第十二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5)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6)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十三条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告编号:2025-024

第十四条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本制度第十二条第(1)项至第(3)项的规定。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

第十五条 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项目,应订立书面合同。担保合同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 财务部应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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